坡頭區人民法院法官一行到當事人家中調解。
據了解,在原告李某賢(化名)訴被告李某發(化名)贍養費糾紛一案中,李某賢稱其1993年從表哥手中領養一名殘疾男嬰,經過多次手術治療終治愈并長大成人。原本自己對兒子寄予厚望,但事與愿違,兒子不思進取,連自己的生活都顧及不了,對此李某賢十分擔憂。李某賢現身患不治頑疾,生活極度困難,兒子卻不顧其死活。李某賢每思淚流縱橫、食寢難安,故訴至該院。
坡頭區人民法院工作人員于
心理醫生梁福英分別與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談話,李某發向李某賢作了保證,以后會好好孝順老父親,盡自己所能照顧這個家庭。李某賢也承諾減低對兒子的要求,有什么話心平氣和地說。雙方解開多年的心結,李某賢激動欣慰之余,當場下了撤訴申請書,說不再起訴兒子了。使一宗可能引發社會矛盾激化的家庭倫理案件劃上完美的句號。
陳福院長表示,其實雙方當事人矛盾尖銳化,是因為雙方缺乏溝通,互不理解。要想化解矛盾,就必須多站在對方的立場去換位思考,設身處地為對方著想,這樣就容易得到對方的理解,獲得對方的支持。該案中當事人就是用錯了方法溝通,才導致父子之間產生隔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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